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18日电 高检网消息,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高昇(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高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5月14日,内蒙古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号发布消息称,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高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纪律底线失守,价值观变异,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组织观念淡薄,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和涉煤问题,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有关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收受他人财物;无视党纪国法,任意妄为、擅自决断,造成财政和煤矿资产巨大损失。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肆无忌惮为他人在承揽工程、职务提拔、工作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高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高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20年11月11日,内蒙古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号发布消息称,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高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高昇个人简历:
高昇(曾用名高升),男,蒙古族,1965年9月出生,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人,研究生学历,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8月参加工作。
1986年8月至1988年2月,呼伦贝尔盟行署办公室综合科、调研室、督调室科员;
1988年2月至1990年12月,呼伦贝尔盟行署试验区办公室科员;
1990年12月至1991年12月,呼伦贝尔盟行署改革开放办公室科员;
1991年12月至1993年4月,呼伦贝尔盟行署办公室督调室科员;
1993年4月至1997年12月,呼伦贝尔盟行署办公室督调室副主任科员;
1997年12月至1999年10月,呼伦贝尔盟行署办公室督调室主任科员;
1999年10月至2000年11月,呼伦贝尔盟行署办公室信息科科长;
2000年11月至2002年5月,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旗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2002年5月至 2003年11月,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旗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3年11月至2005年7月,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旗委常委、副旗长;
2005年7月至2007年3月,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旗委副书记;
2007年3月至2011年12月,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旗委副书记、旗长;
2011年12月至2013年4月,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旗委书记;
2013年4月至2013年12月,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旗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年12月至2017年1月,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7年1月至2020年6月,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20年6月至今,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简历信息截止2020年11月11日,来源自内蒙古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号)(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