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维)为尽快落实中小微企业租金减免政策,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日前决定对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实施奖补,符合条件可申报。
经省政府同意确定的全省198个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经省工信厅(含原省中小企业促进局)认定的103个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确定的4个国家级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和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确定的9家省级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均纳入此次申报范围。奖补对象为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管理机构或法人单位。
按照奖补标准,在疫情防控期间给予中小企业房租、标准化厂房房租、物业费用减免的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落实减免资金总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奖补10万元,低于10万元的申报单位按实际减免金额奖补,未按要求落实减免政策的单位不予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