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9月30日丨协鑫新能源(00451.HK)发布公告,于2019年9月30日,苏州协鑫新能源及协鑫电力(均为本公司的间接附属公司)(作为租户)分别与苏州协鑫工业应用研究院(保利协鑫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作为业主)(i)就重续首项物业租赁订立首份租赁协议;及(ii)就重续第二项物业租赁订立第二份租赁协议,租期自2019年10月1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为期一年。
苏州协鑫工业应用研究院同意重续与苏州协鑫新能源的首项物业(中国苏州一项面积为19,738.70平方米的商业物业)租赁,作商业用途。租金协定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75元(不包括管理费)。因此,苏州协鑫新能源应付苏州协鑫工业应用研究院的租金约为每月人民币148万元。
苏州协鑫工业应用研究院同意重续与协鑫电力的第二项物业(中国苏州一项面积为4,790.3平方米的商业物业)租赁,作商业用途。租金协定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75元(不包括管理费)。因此,协鑫电力应付苏州协鑫工业应用研究院的租金约为每月人民币36万元。